向菸商索「工作費」 海巡署前副處長判10年

海巡署情報處前副處長蘇漢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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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歐美菸商聯盟駐香港代表王維邦收了22萬元「工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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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在飯店交款時起爭執被檢調人員監控當場逮捕。最高法院昨天依貪汙罪判蘇10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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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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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定讞。
蘇漢霖(62歲),

溪頭飯店

,負責查緝私菸時擔任與菸商的聯繫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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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識香港日煙國際公司老闆王維邦(60歲)。王受歐美菸商聯盟委託查緝兩岸走私與仿冒洋菸。
2008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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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維邦為促請海巡署盡力查緝私菸或仿冒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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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蘇漢霖談妥從3月起每月付蘇5萬元「工作費」;並聘用蘇介紹的3名海巡署退休人員,配合查緝機關辨識與清點緝獲私菸。同年,台南檢調接獲檢舉指蘇賣情報,監控蘇的行蹤。
同年7月26日王維邦在君悅飯店給蘇漢霖6月份的5萬元;蘇要求預支7月份2萬元,並指未收到5月份的5萬元。王聽了不爽,暗示菸商已起疑這筆固定支出用途,指責海巡署查緝不夠賣力。兩人爭吵的聲音被監控的檢調人員聽得清清楚楚,逮捕2人,查扣7萬元贓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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