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團體期待暫緩「醫療糾紛處理及醫療事故補償法」草案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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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醫糾法已拖八年了!搶救台灣醫療崩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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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不應再怠惰了!
這個法律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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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架構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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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協調機制涵蓋醫院與縣市衛生局。醫勞盟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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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關注開業醫師之執業環境外,對於現在投身第一線急重症的醫師權益,應該也要保障工時等勞動人權,以及免於被濫訴的權利。
問題在於補償金財源分配無共識,若醫界要占七成,受雇醫師可能會被轉嫁負擔這些費用;若政府負擔占七成,民眾與醫改團體覺得醫師都沒有誠意要解決。更甚者,醫界擔心讓有心人故意找碴拿補償金,且缺乏透明公開有公信力的鑑定機關來查明真相,醫界和病患家屬都覺得不公平,真相就更難被揭露,遑論病人安全保障與醫療品質提升。
法界不管如何論斷醫師的處置,一定要尊重醫師的臨床裁量權,事後諸葛人人會當,但在救命那一刻,醫師決定要怎麼救,刀要怎麼開,本來就要設身處地來衡量,求全責備只會把仍有救死扶傷熱情的醫師趕跑!
台大柯文哲教授在外科加護病房奉獻了廿年,碰到臨床危急狀況,常要應變權衡輕重,救命如同救火,也因此他教育年輕醫師的名言就是:若心安則為之!在救人的當下,發揮醫師專業知能,在病情處理到一個段落後,團隊再來檢討箇中得失,讓醫師能在每件救人事業中得到成長,也更願貢獻所學,職志合一。所以說尊重臨床裁量權絕不是為庸醫誤命開脫,而是在制度上建立檢討管道,讓各方能在明瞭真相後,改正系統性失誤,讓受害者也能獲得保障。
這個法案對於第一線急重症醫師執業有重要影響,還要我們再等十年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