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落客張姓女子四年前在網路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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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兒子手指受傷遭廖姓整型醫師拖延治療,
客製化網站
,暗批廖要收紅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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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網友轉載文章「知道這個社會有一些有醫術沒醫德的醫生」。最高法院判決,
無骨鳳爪
,張女應賠償廖五十萬元,
下酒菜
,並在三大報與兩個網站刊登道歉啟事,全案定讞。
二○一○年三月廿日上午八時許,張女帶著右手無名指受傷的次子到台北某醫院急診,廖姓醫師診斷可直接縫合,但因傷者僅一歲多,須全身麻醉,且麻醉前須禁食六到八小時。但張女在醫院餵母奶安撫次子,以致須等到當天下午三時後才能麻醉動刀,張女丈夫擔心錯過縫合成功的黃金時間,帶次子轉院動刀縫合。
事後,張女在部落格發表文章,埋怨廖姓醫師「冷漠、冷酷」、「故意拖延進行手術時間」,還以「沒有包紅包,沒有靠關係,所以等不到手術房」,暗批廖姓醫師想收取紅包,並回覆留言的網友「請轉貼」、「想讓更多人知道這個社會有一些有醫術沒醫德的醫生」。
廖姓醫師認為與事實不符,且不堪媒體大篇幅報導,離職後提告向張女夫妻求償三百萬元,並要求張女在部落格、四大報、兩個網站與三本醫學雜誌刊登道歉啟事。
張女夫妻辯稱,文章僅敘述當時為人父母的焦急和感想,廖身為醫師,是可受公評的公眾人物,廖控告他們涉嫌誹謗的刑案已無罪確定,證明他們並未毀損廖的名譽。
法院認為,文章雖屬合理評論,但張女用字遣詞明顯影射廖開刀要收紅包,貶損廖的社會評價,判決張女應賠償並登報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