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名科技公司員工離職後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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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抄襲、重製原公司機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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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賣給老客戶搶生意,
門禁讀卡機
,被控違反著作權法。黃姓負責人開庭辯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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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計圖是在垃圾堆撿到的光碟中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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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橋地檢署不採信,
醫療器材行
,將四人起訴,
辦公家具
,黃並求處徒刑二年,併科罰金一百萬元。
起訴書指出,黃姓、楊姓、陳姓和高姓男子在五股區一家製作銑刀研磨機的科技公司任職近十年。二○○九年七月陸續離職後,十月由黃發起共組機械公司創業,由黃擔任負責人。
四人以原服務公司的設計圖,請零件廠製作出「一模一樣」的銑刀研磨機後,用低廉價格向老東家客戶推銷產品。
四人原服務的公司事後發現,該科技廠沒向公司下單訂購,卻有一樣的機器,詢問獲悉是向離職的黃姓員工等人購買,因此提告。
檢方請雲林科技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專利侵害鑑定中心鑑驗,認定原公司有著作權,但四人否認。
黃辯稱,離職後和其他三人想創業卻苦無方向,某天忽然看見公司旁垃圾堆有多片光碟,翻找後「意外」發現有設計圖的光碟,就和三人合夥開機械公司。
檢方根據鑑定報告,認定四人剽竊老東家著作,將四人起訴;黃因惡性重大,建請從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