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20歲郭姓男子2年前與國中同學賀姓女子交往,
辦公室屏風
,去年3月開始賀女經常留宿郭家,
噴霧降溫
,賀女母親半夜找不到女兒,
台中 監視器
,偷看女兒網路聊天紀錄,
室內裝修
,發現女兒跟郭男關係匪淺,
打刻機
,怒告郭男妨害家庭,
平口褲
,但法官判郭男無罪。
判決書指出郭男和賀女是國中同學,
置物櫃
,2年前高中畢業後,
波麗批覆
,在臉書上重逢交往。賀女曾半夜偷跑去郭男家過夜,隔天被賀母發現後,賀女表示想和郭男同居,賀母不答應。
去年3月到6月間,賀母半夜找不到女兒,最後透過女兒網路聊天紀錄發現2人談話內容露骨,認為郭男誘拐女兒,憤而提告,檢方偵訊後,依和誘罪將郭男起訴。
郭男與賀女在法庭都聲稱只是普通朋友,賀女友人證稱,賀女曾說想獨立生活才離開家。法官認為,郭男與賀女雖網路聊天訊息親密,但離開家應是自發行為,不構成和誘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