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NA證明性侵 無罪變有罪

中市陳姓男子趁女保險員收保費趁機性侵,

陰部搔癢

,被害人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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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男否認性侵,

深層驅汙

,還兩度以死明志,

雙重滋養

,被害人也服藥自殺未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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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審以證據不足判陳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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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台中高分院查出陳男曾傳給被害人簡訊說:「我真不知道妳是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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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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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不敢碰妳。」並且在被害人的胸罩內驗出陳男的DNA,依強制性交將陳男判刑3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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