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逃官葉玫下午即將被英國遣返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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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其委任律師郭德田中午代葉玫發出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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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稱葉玫是自願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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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返台是要孝順母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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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社會提供改過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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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希望今天就能回家與其母一同過年。律師聲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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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玫逃官主因,都是國防部對志願役軍官未設制退場機制所導致。
郭德田代表葉玫發表3點聲明,懇請承審檢察官及法院給予葉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律師說,我國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的工作基本權、職業選擇自由。任何國民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自由選擇職業或放棄該項職業。依現行兵役法令規定,中華民國女性並無服兵役的義務。女性僅依其意願,自願選擇從事軍人職業。依憲法規定,女性理當有自願選擇退伍並從事其他職業的自由。
郭德田說,葉玫任官後發現不適服役,屢次聲請退伍皆遭軍情局無理的拒絕,其工作基本權即已遭國家嚴重侵害。他希望本件承審檢察官與法官正視此一問題,葉玫是遭受國家侵害工作基本權的受害者,希望檢察官、法院給予葉玫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
律師指稱,國防部對志願役軍官未設制退場機制是導致葉玫逃官事件發生的主因,國防部對未服滿最低年限的志願役士兵目前設有合適的退場機制,但志願役軍官卻無退場機制。國防部一直以來都面臨志願役士兵有大量逃兵罪的問題。後來發現是因為許多志願役士兵服役後發現自己不適合服役,但仍須服完最低年限,想申請退伍,依規定皆無法核准,因此這些士兵只好無耐的選擇以「逃兵」的方式擺脫這種痛苦的困境。
郭德田指稱,國防部為解決大量逃兵問題,先後經過兩次修法,針對士兵設計適當的退場機制。而葉玫不是中華民國的第一個逃兵,但他們希望葉玫是最後的一個逃兵。請國防務必正視此問題,並即刻增訂志願役軍官未服滿最低年限申請自願退伍之規定。
律師說,葉玫從小由母親獨立扶養長大,有深厚的感情。葉母現在年事已高,葉玫希望能夠在葉母在世時,陪伴在母親身邊,安養天年。快過年了,他們希望今天葉玫能夠回家跟媽媽過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