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挖路私接汙水管 路平見補丁

「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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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又在挖路了?」近來民眾向北市府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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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些路段剛做好路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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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人孔蓋卻凹凹凸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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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被擅自開挖。經市府衛工處調查發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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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有業者為省汙水處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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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挖馬路偷接汙水管線。
北市的住戶若想安裝汙水管,市府免費補助施工費,每戶費用約3萬元。但少數如飯店、醫院等大型事業單位,因排水量大或排放醫療廢水,須自行施作汙水管。
若業者想安裝汙水管線,施工前必須向市府提出申請,施工後經衛工處驗收,確定汙水管功能正常後才能使用。但有越來越多業者,意圖節省申請時間、汙水處理費等,私下偷接汙水管線。
衛工處表示,近幾年因實施路平專案,民眾對道路品質「看得很細」。最近接獲不少民眾投訴,或是衛工處巡查員通報,道路不符路平標準,人孔蓋旁凹凸不平。
市府調查,原來一些業者,擅自將人孔蓋打開,私接汙水管線。由於作工草率,不但沒有修整人孔蓋邊緣,道路也只有簡單重鋪,多出好幾條「補丁」。
衛工處指出,廠商按正常程序申請接汙水管,必須填寫表格、聘請技師等,這些都需要時間和費用。有些業者考慮到私下施作罰鍰不高,才會先施工,再向市府補申請。
依汙水道法,若事業單位被查到擅接汙水管線,市府可處3000元罰鍰,並限期補正申請程序;違法廠商未在期限內完改正,市府可連續罰鍰3000元,直至改善。
此外,市府也將追溯汙水下水道使用費。自廠商私接日起算,費率為用水每度收取5元,由市府自來水事業處併同自來水費收取。
衛工處統計,去年未向業者市府提出申請、經檢驗合格,即私接汙水管的案件,共23件;累計罰鍰達6萬9000元,補徵汙水處理費共26萬320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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