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女非不能拒絕 性侵判無罪

已有女友的焦姓男子去年邀女同事到租屋處飲酒聊天,

SEO達人

,酒後一時衝動,

網路行銷顧問

,撫摸對方胸部、下體,

社群行銷達人

,並用手指性侵得逞,

百菇泡菜

,事後被告,

冷凍食品

,但基隆地院最近審結,認為妨害性自主罪證不足,判他無罪。
判決書指出,在加油站上班的焦姓男子去年8月31日晚上11點多,邀女同事到住處聊天,翌日凌晨2點多,趁對方酒醉昏睡,脫去衣物,愛撫後用手指性侵得逞。
被害人不甘他有女友卻「染指」她,3日清晨向警方報案,提出妨害性自主告訴。
他趕緊發手機簡訊向女同事道歉「那時我真的是一時衝動,對你造成傷害我真的很對不起」。
基隆地院審理時,發現被害女子自承當時僅全身無力,雖心裡很不願意,卻沒辦法說出來。合議庭認為,她當時意識尚清楚,並非不能拒絕。
再者,一般被害人事發後,均會因懼怕不敢面對或聯繫加害人,她卻於案發隔天發簡訊給焦男向公司請假,並在事後發簡訊問焦男「你是喜歡我嗎?為何你要對我做這種事」等語,異於常情,加上無其他積極證據,判焦男無罪。,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頁設計
主機代管
台中關鍵字優化
漸進式排名
台中操作排名
SEO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網路行銷達人
自然排序
SEO優化
專營FB粉絲團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網路公司
關鍵字廣告
排名優化
台中行銷達人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如何操作
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