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相關網路公會業者今日都主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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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銀行公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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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業者可以即刻接手草擬子法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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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驗豐富的銀行公會可以協助。
金管會、銀行公會今日表示「網路業者沒有公會」、「網路業者意見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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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第一時間沒有找網路業者參與草擬子法。對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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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具名但參與先前討論甚深的一位業者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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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業者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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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沒有規定非公會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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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法」制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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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公會」也還不存在。
同時,業界其實並非沒有公會,多數網路業者參與的無店舖零售商業同業公會,就已經取得公會資格。該會秘書長柏幼林今天說,公會願意、也已做好準備承接草擬子法的責任,將引入科法所的專業意見、與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合作,也會積極參考銀行公會意見,希望立出完善的法條。
網路家庭董事長詹宏志晚上則針對電子支付法案,發出兩篇聲明,一篇針對銀行公會,一篇針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共同主軸都是希望解決子法的「利益衝突」問題,由網路業者草擬子法,而非「架構建立」之後才被徵詢意見。
詹宏志在聲明中表示,無店舖零售商業同業公會有電子支付委員會,台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有網路金融委員會,都是合適可行的安排,並非一定要找他。據了解,無店舖零售商業同業公會、許多網路業者都已與詹宏志討論過,認為網路業者擬法可行。
詹宏志強調,電子支付本來就是針對非金融業者而來,金融機構本來就什麼都能做,為什麼還要主導與它可能有利益衝突的法案?他還在聲明中說,他衷心建議金管會接受銀行公會的「衷心建議」—-雖然銀行公會為什麼在衷心建議四字加上括號,他「有點摸不著玄機」,不過讓網路業者來草擬相關子法,並由更有經驗的銀行公會來協助,相信這是阻絕爭議、和諧共榮的正辦。
詹宏志說,張善政說他太急,但「溝通當然應該在架構建立之前,怎麼能夠在架構形成之後」,他過去上了太多政府的當,當時也都是說「之後」會找業者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