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備司令部前中將副司令袁肖龍(現改名袁進菡)因涉買官案未遂判刑坐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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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檢察署認為法院未依自白犯罪對他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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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非常上訴。
最高法院審理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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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沒有自白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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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減刑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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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駁回非常上訴。
2006年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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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攬軍方營建工程的林治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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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知袁肖龍有意爭取晉升後勤司令上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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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主動向袁肖龍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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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代袁支付升上將所需「打點」(買官)的600萬元,但要求袁幫他取得軍方工程。
袁肖龍答應由林治崇幫他買官,指示部屬將軍事工程招標文件交給林,洩漏評選委員名單,圖利林治崇。2008年6月3日袁肖龍因升官無望退休,2009年4月爆發買官案,去年4月被最高法院依貪汙罪判刑10年4月定讞,入監服刑。
最高檢察署認為,法院未考量袁肖龍在審理中自白犯行給予減刑,違背法令,主動為袁案提起非常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