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院行政庭長廖建瑜說明拉法葉艦購案不法所得聲請沒收裁定結果。 記者王聖藜/攝影 分享 facebook 被前總統陳水扁誓言「動搖國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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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要查辦到底」的拉法葉購艦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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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任檢察總長都視為重要政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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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軍官服刑出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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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採購案驚人的回扣被瑞士凍結十幾年,台北地院昨天的沒收裁定,露出索回犯罪所得的一線曙光。刑事訴訟法規定,聲請單獨宣告沒收的審級救濟為三審制,汪家不服裁定可提「抗告」與「再抗告」,換句話說,台北地院的裁定,可能還得通過二、三審的審查,檢察官追討購艦佣金款還有幾步路要走。檢方千方百計欲索回購艦回扣,過去始終缺乏執行名義向國際索討,屢屢碰璧,後來取得郭力恆兄弟同意,將他們瑞士帳戶裡的錢匯回台灣;去年被稱為「汪傳浦條款」的沒收新制上路,檢方根據郭力恆案的確定判決連上汪傳浦,依法聲請沒收第三人即汪家資產,如司法程序走完,國內法院確定要沒收這筆錢,檢方將可持司法文書向瑞士等國要求資金解凍,把錢匯回台灣。曾參與拉法葉案追錢的檢察官透露,瑞士聯邦司法部承辦本案者,多年來都是同一人,對方也很希望在退休前看到本案有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