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財政部查稅有多高竿: 稅制採取「全球所得主義」 還得向美繳交15%的資本利得稅 西、英、德、法、義等五國擬COPY
美國財政部查稅真高竿! 不只稅制採取「全球所得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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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有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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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在那一國家創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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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要核實申報。甚至一旦台美達成稅務交換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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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即可透過銀行篩選5萬美元以上且具「美國身分特質」的海外存款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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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納入「電子搜尋」作為日後的潛在稅戶。透過「肥咖」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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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台灣民眾不用繳交證券交易所得稅、土地交易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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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來只要有美國身分者,還得向美國繳交15%的資本利得稅,如此「萬萬歲」讓西班牙、英國、德國、法國、義大利等五國擬COPY美國查稅模式,先後已與美國完成稅務交換協議。
國內會計師指出,肥咖條款的重點,是要逼迫金融機構將客戶資料主動提供美國稅務單位「查稅使用」。但真正的報稅資料,還是取決於擁有美國綠卡、公民身分的稅務居民「有無誠實申報」。而5萬美元以上的門檻,只能視為「篩選是否為美國人的第一道關卡」,之後會依其特質細查是否真的是「美國人」,才會追蹤其相關資產,有無誠實申報等。若第一道關卡5萬美元、但不具任何美國身分特質者,則不在送件資料之列。
舉例來說,銀行提供的資料發現具美國身分的客戶有一億美元存款,其向美國報稅只申報1000萬美元,這部分的落差,即是日後美政府「查稅」的最好證據。尤其美國採「全球所得主義制」,只要你有美國身分,不論是在台灣賣房子、或美國賣土地,或股票市場賺進的收入,都要「誠實申報」,可能你在台灣一塊錢都不用繳,成了美國人,就是要多繳15%的資本利得稅。
另一種麻煩的是,王先生可能派駐美國工作一年半,就返回台灣公司,但因按美國的工作天數計畫,會依照當年度的工作天數、並與前一年、前二年的工作天數,另乘以二分之一、乘六分之一,採權數計算後認定,因此,王先生可能以為只要繳第一年的稅,但實際換算未必,這部分也將是未來台灣赴美工作者必須特別小心留意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