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七十九歲老翁被控在宮廟旁猥褻八歲女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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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害女童告訴媽媽後被舉發。老翁想和解並以年紀大不宜入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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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被害家人拒絕並希望法官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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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老翁三年二月。女童媽媽在法院審理時表示:女兒的成績本來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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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發生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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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兒幾乎都沒有辦法睡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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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希望法官從重對老翁判刑。被害女童證稱,對方摸她下體時,「我嚇到了、嚇傻了、害怕,沒辦法說話、不會說話」老翁在警訊及檢察官偵訊時,皆坦承犯案,表示願意與對方和解,但對方不肯,並自稱案發後已高齡八十歲,身體有病痛,不宜入監服刑,請求法官酌量減輕其刑並宣告緩刑。判決書指出,今年元月二日下午,老翁在中市某宮廟廣場騎腳踏車,見女童「小秋」年幼可欺,假借可教導騎乘腳踏車名義,攙扶女童,並向女童表示:要告訴她秘密,將女童帶往宮廟偏僻角落處強制猥褻得逞。法官審酌老翁犯案時七十九歲,被害女童年僅八歲,老翁明知女童年幼,竟無法抑制自身性慾,強制猥褻女童,嚴重影響被害人身心發展,犯後未獲被害人原諒,無法適用減刑規定,判刑三年二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