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多歲亮麗女模接受大尺度外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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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30多歲楊姓男模在汽車旅館拍攝情侶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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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攝影師上廁所時發生性行為;事後女模提告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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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查期間又撤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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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檢署處分不起訴。去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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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姓攝影師為拍攝寫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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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臉書尋找合適模特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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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色到一名價格為一次外拍4、5千元的女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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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找到帥氣、高大、一次外拍3千多元的楊姓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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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並不相識。廖說明攝影工作會有像情侶般親密的行為,男、女模均同意;同月底下午,3人到永和一間汽車旅館拍攝,廖先拍時裝,接著請兩人脫衣服到只剩內衣褲,並親吻、擁抱,拍照過程中廖去上廁所,但相機開啟錄影。此時楊男愛撫女模並發生性行為,廖返回後,見女模趴在楊的背上,兩人正在聊天,並無異狀。後來女模梳妝時告訴廖「剛剛男模有碰我」,讓廖相當驚訝。原本廖請女模不要聲張,由他來處理,但女模堅持報警;偵訊時,廖供稱沒有看到楊男性侵,但上廁所時相機全程錄影,女模全程沒有呼救、掙扎。楊供稱當天拍到中途,見女生也有意思,自然而然發生性行為,不知道為什麼被告;女模告訴檢方,可能她當時未激烈反抗,對方不知道她其實不要,因已達成和解,希望撤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