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醫出包 醫改會:重大事件應通報

台大醫院爆發洗腎管路接錯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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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在加護病房洗腎的病患受到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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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一人死亡。 記者杜建重/攝影 分享 facebook 重大醫療疏失危及病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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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國醫療法規未有通報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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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台大醫院洗腎管路接錯事件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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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福部與台北市衛生局皆未獲訊息。醫改會副執行長朱顯光昨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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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病安事件應通報主管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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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比照飛安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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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不為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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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公開給各醫院,避免發生同樣失誤。衛福部醫事司石崇良昨回應說,請醫院強制通報須有法源依據,「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草案」第卅條之一訂有病安條款,即仿飛安事件的處理所建立。 上述草案的病安條款規定,當醫療機構有重大事故須分析原因、提出改善方案,並通報主管機關,但法案現在還躺在立法院裡。石崇良說,預計立院下會期會審理。「我們確實是在媒體報導後才得知消息。」石崇良說,目前僅傳染病防治法規定,醫院發生疫情群聚感染,或會擴及多人疾病事件,才需強制性通報。醫療法僅規範,當醫院偶發單一事件,有義務應主管機關要求提出報告、接受檢查,屬被動性報告,若有明顯管理疏失造成病患傷亡,再裁處五萬到五十萬元罰鍰,最重可暫停醫療業務。台大醫院發言人王亭貴則說,該事件因非傳染病或集體感染,未通報中央或地方衛生單位,是以「異常事件」處理原則辦理。朱顯光說,國內醫療院所尚未建立面對醫療錯誤的文化,每發生病安事件,都是媒體披露才對外,「擠牙膏式」回應,把錯誤歸咎於個人,而非檢討系統機制。但攤開醫療真相、建立制度,才有助減少病安事件,建議重大病安事件應仿照港澳,在事件發生後的廿四小時內通報主管機關,主管機關也應比照飛安事件成立獨立調查小組。至於外界憂心醫院若收太多病人,當護理人員太累,難保沒疏失。衛福部說,護病比修法上個月已預告,要求醫學中心全日平均護病比降至一比九,違者若未限期改善,醫院將受關床處分。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聯會理事長高靖秋說,我護理人員平均卅五歲,和歐美平均四十五歲相比,年輕許多,背後原因就是工作辛苦、負荷度高,使護理師轉行不留任,但臨床資歷淺,直接衝擊病人照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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