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患有輕度智能障礙的30多歲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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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間一早到新北市某協會受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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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在等老師開門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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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一旁工廠50多歲曾姓員工強拉至工廠內猥褻、性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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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後還拿100元當「封口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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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地院昨天判曾男有期徒刑7年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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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仍可上訴。「我很害怕、反抗不了!」受害女子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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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阿伯」拉她進到廁所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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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褲子就被脫掉、「摸我的胸部和尿尿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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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時工廠沒其他人,她只能一直喊「不要碰我、不要摸我!」曾男坦承當天有見到對方,也知道她要到協會上課,但喊冤說「絕對沒有拉人進工廠」,更無任何身體接觸,並強調女子應該是被人誘導、暗示。不過,老師作證指出,這名學生能生活自理、會搭車,平常說話接近事實,不會亂編故事。法官判定,被害人仍具一定智力能描述過往經驗,也指出曾的性器官特徵,且在審理中所陳述,無前後矛盾,編纂事實的機率極低,認定曾男為滿足個人性慾,戕害被害人身心健康,使人心理受創傷及留下陰影,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決有期徒刑7年10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