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許姓女子與孫姓男子相識10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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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去年初結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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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循傳統儀式嫁娶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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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娘卻在出國度蜜月後搬離男方家避不見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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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指控悔婚騙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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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賠償聘金、蜜月旅費等115萬元損失。法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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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控訴自己婚後淪為免費洩欲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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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過來求償百萬元;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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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為2人都同意解除婚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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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不得向對方求償,不過女方需退還聘金、長輩紅包等禮共30萬餘元。法庭上,孫男表示自己前年底和許女訂婚,去年1月完婚,不但拍婚紗、買鑽戒,還在新北市泰山區買新房、宴客,度蜜月時還送名牌包,但對方就是遲遲不肯登記結婚。他強調,自己是把對方當老婆才願意花錢,豈料遭對方無理由悔婚,起初只是晚回家,接著多日未歸,去年3月帶著金飾、名牌包等物離家後就沒回來了。但是,許女反駁,表示自己原先深愛著孫男,但孫男卻不理她的勸告,經常外出喝酒,而且把她當成洩欲工具。她指稱,婚前曾與孫男同居過,雖有性行為,但一個月大概1、2次,婚後卻變成每晚都要,如果身體不適或不從就會被責罵,因為傷心難過,才會選擇離開。孫男否認強迫性行為和不雅照等事,許女也提不出具體事證,但她再指離婚是雙方在度蜜月前早就言明在先的約定,約定內容是蜜月旅行結束後,她如果仍不願意同住,孫男就願意放手,而2人在去年2月底合意離婚。法院調查,孫、許2人雖未明講要解除婚約,但孫在LINE簡訊內容中提到「等蜜月回來就分吧」、「你快樂我會放你走」、「是我離開的時候」等語,許女也回「我們的相處真的不快樂」、「分開是希望對方可以更幸福」,加上許女友人證稱2人曾為此爭執,也談到聘金、喜酒和蜜月費用,認定2人早有分開之意。法院認為,男女雙方既然是合意離婚,依法都不能向對方求償。不過,兩人訂婚時的聘金、喜餅錢和給許女父母的紅包屬於贈與,婚約解除時,依法得要求返還,因此許女須償還30萬餘元許姓女子與孫姓男子結婚,度完蜜月就離家出走,被控悔婚騙婚,她反控對方「天天要」,還偷拍不雅照。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