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明達。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民進黨前台北市議員謝明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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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向北市府捷運局關說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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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包商賄賂二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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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收押七十九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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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纏訟十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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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今年逆轉改判謝無罪確定。謝向法院聲請冤獄補償金,最高法院准予補償廿六萬餘元,最高檢不服可提覆審。謝明達現在是行政院派任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董事長,每月薪資十七萬元,他曾感嘆說,「清白已復,歲月難追」。 不過,檢察總長江惠民認為,最高法院未舉行言論辯論,違反法律認定程序,十月已提起非常上訴,目前由最高法院審理中。謝明達遭控任職議員期間,受陳姓包商請託,施壓撤換捷運局東工處水環二所主任,再收受包商二二○萬元款項,被檢方依貪汙罪起訴。高院更三審判決謝明達三年十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最高法院則認為,全案經檢方起訴後,除謝以外,其餘被告均獲判無罪確定,無從認定謝有關說人事收賄事實,改判謝無罪確定。謝明達主張,他從二○○○年九月十四日至同年十二月一日,共被羈押七十九天,依刑事補償法請求每日補償金五千元,補償金共卅九萬五千元。最高法院審酌,謝明達羈押期間所受身體、精神上痛苦、名譽減損、自由拘束,應以每日補償三千三百元為適當,准予補償廿六萬七百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