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4次不取貨 業者氣到提告

林男今年3月惡作劇在購物網站5度買女裝,

結婚喜餅

,但4次未取貨付款,

專營FB粉絲團

,洪姓業者蒙受運費損失,

年節禮盒

,不再出貨且提出質疑,

紙片肉乾

,林反嗆「我沒錢但有閒,

SEO

,想看你損失」,

行銷達人

,業者因此氣得提告,

台式泡菜

,警方依毀損罪嫌函送,律師、消保官則認為類似行為未涉刑責,應屬民事糾紛。住新北市的32歲林男擔任工人,涉嫌今年3月從網拍網站購買女裝,每次買300至500元商品,連續訂5次,全指定超商取貨付款,卻故意不取貨,商品最後退還業者,業者損失運費。洪姓業者出貨到第4次,懷疑林有惡意,在網路提出質疑,林還大言不慚回嗆不取貨就不用付錢,洪因此向派出所提告。林男向警方表示衣服是想買給女友,但身無分文才無法付錢,自知沒錢仍故意向賣家下單,警方認定構成刑法毀損罪當中的損害債權罪,全案昨函送。台中市消保官張百佑認為,該行為應屬民法上的債務不履行,建議賣家遇到惡質買家,可先在網路買賣契約中約定下定後不取貨付款,需負擔運費,確保自身權益。律師李宣毅說,林的行為構成損害債權罪機率很低,高檢署、法務部曾對「只訂不買」的買家刑責討論,多數認為是惡作劇,無犯罪故意,店家若因其行為受損,可依民事程序求償。,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網路行銷顧問
專業社群行銷
排名系統
網頁設計
購物網站租用
排名優化
網路行銷
社群行銷達人
關鍵字廣告
網路代銷公司
系統建置
行銷達人
關鍵字優化
專業網頁設計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專營FB粉絲團
主機代管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網路公司
FB粉絲團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