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評會的天平

檢察官評鑑委員會對特偵組偵辦關說案作出評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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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黃世銘涉濫權監聽、洩密、違法公開監聽譯文、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等七大罪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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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監察院將其撤職。相形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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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評會認定高院檢察長陳守煌及檢察官林秀濤接受關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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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僅以他們「未依規定辦理登錄」為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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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只需「警告」處分。
這樣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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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先前傳聞挺曾勇夫人馬將對黃世銘「加倍奉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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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是不謀而合。看檢評會的新聞稿,對黃世銘和特偵組的「七大罪狀」用字之重,責備之切,刀刀見血。相對的,對於陳守煌、林秀濤關說及接受關說,檢評會提到的四點均使用描述性語句輕輕帶過。這樣的問責天平,看在民眾眼裡,不會覺得輕重失衡嗎?
歷經立、監兩院的磨刀霍霍,黃世銘的罪狀該是五條或七條,大概也沒有太多差別了。然而,黃世銘該不該「撤職」,非屬監察院權責,而在公懲會;檢評會卻建議監院將其「撤職」,這是否撈過界?或亦如檢評會加給黃世銘的罪狀,也有「違反行政倫理紊亂體制」之嫌?
最有趣的是,檢評會的調查,倒是貨真價實地證實了關說案的存在。包括:王金平去電陳守煌,要求對柯案「不要隨便找理由上訴」;陳守煌約見林秀濤直說「這個案子不會多大」,「不必硬上訴」;林秀濤「原本傾向對柯案提起上訴」,則因此而打消。
亦即,陳守煌接受王金平電話關說,復又據以向林秀濤關說;然後,林秀濤亦接受了陳守煌的關說。這樁既遂的關說案,在檢評會眼中,竟然只是認定陳守煌和林秀濤「未依規定辦理登錄」,程序不完備而已。檢評會的評鑑,為一樁完美的關說案下了全新注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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