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子啃老還辱父 遺產一毛都沒

律師表示,

人水私房

,如果忤逆、虐待、侮辱或謀害父母,

台灣夜生活

,被認定情節重大,

高雄夜市

,就可能丟掉繼承權。圖為桃園地院法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兒女一定能繼承父母遺產嗎?桃園曾姓男子是獨子,

台中美容SPA

,不外出工作變啃老族,

台中護理之家推薦

,多次嗆父親「早點去死」,

台中120分身體按摩

,父立遺囑「遺產不給他」。法官認定他侮辱父親情節重大,

台南夜市有哪些

,判繼承權不存在,

自立支援

,遺產由曾妻和女兒繼承。桃園地院調查,

小資族保單推薦

,曾是獨子,父親對他期望很高,但他大學畢業後沒外出工作,和一票損友鬼混,變成啃老族,甚至有酗酒和賭博惡習。曾因開銷太大,不斷向老父討錢,老父不滿,要他「自己出去賺錢」。 曾多次嗆父親「要把你氣死」、「早點去死」、「你死了財產都是我的」,父親生病也不帶去看醫生。老父二年多前氣得預立遺囑,表明「遺產不給他,其他人可以繼承」,臨終還一再囑咐妻子和家人「不要違背我的遺願」。一年多前老先生過世,留下數千萬元房地產,兒子不願放棄繼承,一再爭取。母親主張他生前辱父、不孝,訴請繼承權不存在。法院審理時,曾姓男子表示,雖和父親有過爭吵和不愉快,但後來關係修好,也有帶父親去看病、出遊,並主張遺囑上的簽名與父親的筆跡不符,他有繼承權。但曾的胞妹和親人作證,指曾多次辱罵父親、父親臥病時沒探過病、父親生前多次指兒子不孝,預立遺囑「遺產不給他」。法官以遺囑上的筆跡雖難以鑑定,不過曾侮辱父親情節重大,判決繼承權不存在、不能分遺產。律師潘維成也指出,如果忤逆、虐待、侮辱或謀害父母,被認定情節重大,就可能丟掉繼承權。像郭姓男子因涉盜領父親老本、害老父重病無錢醫治,被法院剝奪繼承權。張姓男子在母親重病時未曾探望,甚至讓母親挨餓,七天只丟幾個麵包給母親:鄭姓男子只圖父親存款,推著輪椅帶父親到銀行把定存二百萬元解約,他拿了錢就走人,把行動不便父親「丟包」在銀行門口,都丟掉繼承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排名優化
網域申請
專業社群行銷
FB粉絲團經營
網路代銷
購物網站租用
主機代管
台中網路公司
網頁設計
產品代銷
排名系統
網路行銷達人
台中行銷達人
SEO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站
自然排序
客製化網頁
台中操作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