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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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近5百名金融雇員能否轉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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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掀起兩院大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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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無法解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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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更驚爆背後更大的不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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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於7百多名具公務員資格者可享雙倍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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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大失血百億元。若組織非改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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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移撥無可厚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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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勞保局改制行政機關理由牽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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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此衍生人員資格爭議、機關自肥,得不償失,是否還要不計代價改制? 值得三思。
改制爭議爆發,雖是隨行政院組改話題而起,但勞保局改制行政機關緣由,與組改關係不大,純粹是搭便車。
話說2008年金融海嘯風暴肆虐,勞工苦哈哈,健保又虧損連連,但健保局、勞保局年終獎金保障4.6個月,引發社會強烈反彈,要求將兩局改制行政機關聲浪四起,隔年行政院即政策決定將勞保局與健保局改制,但健保局動作快,98年就完成改制,勞保局因接近行政院組改,併同勞委會升格為勞動部一併改組。
撇開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爭議,勞保局到底有無改制必要? 勞保局目前執行勞保、就保、國保、農保等保費收取及保險給付事項,大都是委辦業務,既無關政策訂定,亦無行使公權力,更沒有窒礙難行之處;未來勞保基金管理運用移到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業務更單純。事實上,隨著委辦事項增加,勞保局人員已經多達近2千人,改制為行政機關,既與組改「組織精算」相違,行政院在其組織法將其2千名員額排除在總員額法之外,更是「掩耳盜鈴」;一旦未來委辦業務更多,人員能不跟著增加,政府總員額能不增加嗎?
勞保局沒有非改不可理由,但目前內部人員任用有四種身分,改制馬上衍生任用資格轉換爭議,行政、考試勞師動眾想辦法解套,只是製造更多不公平,屆時一個勞保局有4套任用辦法,豈是提高行政效率做法? 何況目前國營事業績效獎金制度已經全面檢討,勞保局維持國營事業身分,年終獎金也已解套,若連原本的改制理由都已消失,勞保局還有改制必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