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答/菸品價應內含稅額 並須計入健康捐

二崙鄉廖小姐問:營業人銷售菸品其定價是否需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額?
中區國稅局虎尾稽徵所答覆:依營業稅法第14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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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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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就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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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稅率計算其銷項稅額;該銷售額依同法第16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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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營業人銷售貨物或勞務所收取之全部代價;同條文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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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貨物如係應徵貨物稅、菸酒稅或菸品健康福利捐之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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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規定其銷售額應加計貨物稅額、菸酒稅額或菸品健康福利捐金額;另依同法第32條第2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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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是以,營業人銷售之菸品,其定價應內含菸品健康福利捐及營業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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