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姓男子在臉書上號召陳姓男子等車友飆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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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飆車過程卻被陳的同車友人洩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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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但全程錄下還上傳Youtube。台北地檢署認為他的臉書開宗明義就徵求「有膽量跟技術」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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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片中也未看到張約束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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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依公共危險罪起訴張、陳。
張姓男子3月31日下午在臉書上成立「台北(改)車隊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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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號召車友參加夜跑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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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約隔天凌晨在國道五號石碇休息區停車場集合,並攜帶無線電參加。
陳姓男子和其他30多名車友看到活動訊息後赴約,由張開車在車隊中央、以無線電聯絡所有車友,陳姓男子開車隨行;一行人在4月1日凌晨1點以時速70公里以上的速度,浩浩蕩蕩沿著北宜公路前往宜蘭縣頭城鄉。但飆車過程卻被坐在陳副駕駛座的許姓男子po上網,遭警方查獲。
陳姓男子承認犯行;但張姓男子卻稱有號召成員參加夜跑活動,沒有號召飆車、也未飆車,飆車應是其他人的個人行為。
檢方調查,「台北(改)車隊聯盟」的介紹資料中就註明「這是一個超級夜路家族只要你有過人的膽量跟技術歡迎你加入我們行列」,顯示張號召的並不是單純的夜跑活動;從影片中也可看出車隊飆車,張都沒有約束的行為,認定張、陳等人飆車競速。
※延伸閱讀》
‧FB/「台北改車隊聯盟」社團留言版
‧FB/「台北改車隊聯盟」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