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關將近,
排名系統
,不少民眾在網路上選購商品,
客製化網頁
,近日,
系統建置
,新北市消費者保護官就收到多起網購消費糾紛,
關鍵字廣告
,付了錢卻沒收到商品、或發現仿冒品等,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消保官陳世欽表示,
專營FB粉絲團
,網購前應先確認賣家身分,
台中網頁設計
,否則難以尋求救濟。
陳世欽指出,消費者申訴時,需填寫業者的聯絡資訊,曾有消費者填上知名網站平台住址,請網站轉交至賣家,但是賣家給假地址,協商公文無法送達,消費糾紛也無法成立。
陳世欽建議,若是收到仿冒品或已付款卻未收到商品的個案,可以刑事詐欺案控訴,由檢察官動用公權力找出躲藏的賣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