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累虧未彌補企業 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有累積虧損但尚未依規定彌補的營利事業,

臭氧機製造商

,依法不得捐贈政治獻金。
財政部表示,

大里美乙

,所稱累積虧損,

引擎除積碳

,依商業會計處理準則第26條規定,

網路行銷專家

,包括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

深焙咖啡

,未分配盈餘或累積虧損。帳上無累積虧損者,

防爆秤

,其捐贈政治獻金才可以抵稅。
財政部舉例,

印刷 台北

,甲公司捐贈前一年度(即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帳上有法定盈餘公積800萬元、特別盈餘公積150萬元、累積虧損700萬元,即可認定甲公司帳上並無累積虧損(即800萬元+150萬元-700萬元=250萬元)。
因此,甲公司得依規定捐贈政治獻金,但相關捐贈費用,仍以不超過所得額10%為限,總額不得超過50萬元。,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SEO達人
行銷達人
排名優化
客製化網站
FB粉絲團經營
台中網路公司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網域申請
SEO
網路代銷公司
台中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專營FB粉絲團
社群行銷達人
專業社群行銷
網站優化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行銷顧問
粉絲團經營
關鍵字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