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今天三讀通過「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修正案,
,未來經兩名醫師認定無法治癒的「末期病人」,
,只要出具本人簽署的意願書,
,或其中一名家屬簽署同意書,
,即可拒絕心肺復甦術、插管等醫療行為,
,或選擇撤除這些僅能延長瀕死過程的無效醫療,讓病患「好走」,也避免浪費醫療資源。,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