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臉書社團充斥不少疑似「迷姦藥」廣告文,
客製化網頁
,包括「迷魂香菸」、「發騷水」、「忘情水」等,
FB粉絲團經營
,不少人擔心此舉可能誘發犯罪。 圖/市議員王浩宇提供 分享 facebook 臉書用戶多,
專營FB粉絲團
,但近來臉友發現一些在地社團遭人貼販售文,
主機代管
,且商品盡是違法禁藥。雖然社團管理員截圖舉報,
網頁設計
,因貼文者帳號在國外難以追查,
網站優化
,民代憂心「汙染」學生,要求桃園市衛生局加強稽查,除勿讓違規藥物流入市面,也盼藉此淨化臉書空間。 市議員王浩宇昨在議會質詢表示,最近不少民眾投訴,在臉書的購物和在地社團中,時常看見迷魂水、神仙水等疑似迷姦、催情等藥品的販售文,宣稱「可讓對方變得迷迷糊糊,直接昏睡」「可溶於酒水中不易察覺」,還提供解藥用法,並留下通訊軟體資料,意圖吸引有心人購買;賣家甚至公開表明「不非法使用就行」,誇張的行徑卻不見有關單位管理。有近8萬人的臉書社團「龜山生活通」管理員張立漢指出,通常此類「情色販售文」會趁半夜使用人數較少時發文,但現代年輕人普遍晚睡,擔憂影響年輕人身心,進而誘人犯罪。王浩宇也說,臉書社團為公共場域,年齡層最小有國小學生,這些色情商品廣告猖獗,卻不見公權力稽查追蹤。衛生局表示,賣家IP都在國外,很難抓,歡迎民眾檢舉,循線稽查。桃園地檢署檢方指出,神仙水、忘情水都是隨意「合成」,目前不算毒品,可能多半是禁藥,其中含有那些毒品或藥品成分難以辨別,即使喝下這些飲料,因醒來後多半已無殘留,想驗也驗不出來。桃園市衛生局藥政管理暨稽查科長張敬崴表示,近2年皆有40至50件網路販售非法藥品案件,去年移送地檢署偵辦就有46件,衛生局也協同檢調單位,從賣家匯款帳號、聯絡電話或網路帳號、網站IP位址等資訊來追查非法賣家。桃園市警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隊長林國基指出,現行法規多半裁罰賣家,若有心人士從網路購買類似昏迷藥物,用以迷姦他人,可依《藥事法》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千萬元以下罰金,同時亦涉及性侵刑事責任。3年多前曾發生17歲楊姓高職女生到摩鐵參加朋友轟趴時,誤喝郭姓男子提供的神仙水,年輕生命頓時殞落,家屬求償500多萬元,法官以王女是自行喝下神仙水,也有2成的過失,判郭賠償94萬元,家屬嘆「命太不值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