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曾姓男子結婚4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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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長年在國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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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少返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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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1月返家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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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妻子「變漂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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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臉型變得尖削、手臂變細和眉型改變等,還愛上名牌、愛吃美食,後來發現妻子梳妝台內有一張醫美中心發票,才知妻子花了數十萬元隆鼻、豐胸等整型。後來又從妻子電腦和Line對話,發現妻子和3名男子走得很近,甚至和1名男性同住過,他追問妻子後,妻子承認「偶而到酒店兼差」,為了生意才去整型,他再打聽,獲悉妻子是一家酒店的紅牌、點檯和出場都很高,他認為妻子違背婚姻忠誠,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曾妻否認和男客有親密關係,只是偶而兼差、和好友吃宵夜,沒和男客「出場」,也沒「做什麼」,是因丈夫對她冷漠、很少返家才「自謀生活」,丈夫所指控的並非事實。曾姓男子提出妻子寫的自白書及Line內容,其中包括妻子承認和男客單獨見面及承認「發生過性關係」,還有親密對話等。法官查出曾妻確曾和男性友人共住近1個月,還承認有親密行為,以她的行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難以回復,判准離婚。桃園市曾姓男子發現妻子「變漂亮」、找到醫美整型的發票,查出妻子到酒店上班,訴請離婚獲准。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