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八日是政府依法拆除王家兩戶屆滿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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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三十六戶同意戶的等待也屆滿四年。昨日都更受害者聯盟成員的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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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論的還是咎責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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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且指出文林苑是龐大的集體分贓行為。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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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若是還把焦點放在誰對誰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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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會各執一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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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現況並沒有幫助。再者,文林苑都更案真的只為私利,毫無公共利益可言嗎?
回歸都更本質來看,我認為都更本意應是美化市容,並讓老舊房屋更新後,可以有電梯等便利設施,對老年人來說更加方便安全。文林苑原址有不少祖厝,屋齡老舊的確有翻新的必要性。翻新後不僅建物更加美觀,房子也更加安全穩固。就以上幾點而言,文林苑都更案自始至終都存有公共利益,不應汙名化成集體分贓。
現階段要談咎責,也是都更法的漏洞問題,但修法費時,應等文林苑案圓滿落幕後再來檢討修正。當務之急是儘快展開協商,大家各退一步,理性討論。政府也要積極協助,讓協商過程更順利,如此,不管是王家或是三十六戶同意戶,才能早日回到真正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