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法實施後,
,依法溫泉旅宿業者需取得溫泉標章,
,新北市仍有逾半業者仍未取得,
,市府觀光旅遊局表示,
,目前仍以輔導有意願改善的業者為主,
,最快明年才會開罰。 觀光旅遊局表示,目前登記有案共八十四家溫泉業者,主要分布在烏來和金山、萬里,去年溫泉法上路時,全市僅約廿家取得溫泉標章,經一年多輔導已增加到四十家。,
回應已關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