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案600萬 八德案2600萬 廉政署偵辦桃園縣前副縣長葉世文受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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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發現他擔任營建署長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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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辦理林口合宜住宅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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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遠雄集團董事長趙藤雄索賄至少六百萬元;這次辦理八德合宜住宅案要求依「行情價」給得標金額百分之二的利潤兩千六百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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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要得太急被抓包。
遭收押的蔡仁惠供出八德合宜宅行賄始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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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爆料知悉葉世文在林口A7合宜宅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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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趙藤雄六百萬元賄款;檢方為調查行收賄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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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前往看守所就訊蔡,偵訊五十分鐘結束。
至於蔡仁惠是否聲請轉汙點證人,台北地檢署發言人黃謀信表示「不便說明。」
此外,趙藤雄前天透過律師發表聲明指稱是為了避免得罪「大家」才送錢,但未說明「大家」是誰;檢方有無意願策動趙轉汙點證人,供出案行賄名單?北檢表示,須先審酌趙主觀意願及是否符合法定規定。
據指出,營建署推出林口A7合宜住宅案時,葉世文接觸趙藤雄,開口表示如果遠雄想得標,給他六百萬元就可達成目標,趙當時應允;去年六月葉世文離開營建署,轉往桃園擔任副縣長,負責八德合宜住宅標案,於今年初在台北市臨沂街馥園餐廳內,與趙藤雄及擔任白手套的台北科大前教授蔡仁惠碰面。
葉世文向趙藤雄分析八德合宜住宅案的利益,估算如果遠雄打算以十三億元標下,根據「業界行情」,要付得標金額百分之二的兩千六百萬元謝金;葉世文並明確表示,遠雄如果想拿到這個標案,就要給他這個數字;趙「阿沙力」答應。
遠雄得標後,葉世文主動開口要錢,並要求分兩次付款,第一次給一千六百萬、第二次給一千萬。上周四晚間,蔡仁惠買好行李箱到遠雄拿錢,並在台北市東區的古都魚頭火鍋店交給葉,被辦案人員全程監控。
辦案人員指出,葉世文在林口合宜住宅案中只要了六百萬元,到了八德合宜住宅案卻要兩千六百萬,可能與遠雄投資的金額、獲益比例不同有關;另個原因則是第一次業者給得爽快,葉世文嘗到甜頭,才愈要愈凶、愈急;又因葉世文催錢催得急,不避諱地打電話談論,才被逮個正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