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民營網媒6月起從嚴管理 禁採編

中國大陸將從嚴管理網路新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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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國家網信辦昨 公布新版「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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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非公有資本(指民營與外資)不得介入網路新聞採編業務;網路新聞應轉載「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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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資訊內容」。新規六月一日上路。「互聯網新聞資訊服務管理規定」早於二○○五年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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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昨天發布新版規定更加嚴格。網信辦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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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網路新聞導向偏差、標題誤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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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網路上負面思維、反智傾向、審醜情趣、拜金主義等情況令人堪憂。新版規定增加「發揮輿論監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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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進形成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路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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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定網路新聞提供者應當轉載「國家規定範圍內的單位發布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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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歪曲、篡改標題原意和新聞資訊內容」,無疑對新聞資訊不當導向亮明法規紅線。有鑑於假新聞泛濫,新規定提高申請網路新聞服務的許可門檻,不得中外合資經營、中外合作經營和外資經營的網路新聞單位;非公有資本不得介入互聯網新聞資訊採編業務;申請網路新聞主要負責人、總編輯必須是中國公民。相關規定,從准入、採編、審核等層面嚴格管控,彰顯國家捍衛網路主權的決心。新規定特別強調公民隱私保護,築牢防火牆。一方面落實「實名制」,對不提供真實身分的使用者,網路新聞提供者不得為服務;另一方面明確「責任制」,網路新聞提供者對使用者身分和日誌資訊負有保密任務,不得洩露、篡改、毀損,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此外,新媒體不再是新聞「自由王國」。新規定要求通過網站、應用程式、論壇、博客、微博客、公眾帳號、即時通信工具、網路直播等形式向社會公眾提供網路新聞的提供者,應當取得官方許可,效期三年;到期前一個月,要重新申請許可。網路新聞資訊平台服務主體,應當審核使用者帳號等資訊,並向網信部門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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