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聯幫堂主張華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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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性侵女學生遭法院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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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亡後被通緝登上刑事局官網查緝專刊。記者廖炳棋/翻攝 分享 facebook 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被控性侵高職女學生遭判刑四年二個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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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棄保潛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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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日前沒收卅萬元保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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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並發布通緝到二○五七年。張華茂也因此登上刑事警察局通緝查緝專刊最新名單。刑事局資料顯示,竹聯幫雷堂堂主張華茂(五十五歲)綽號「石頭」,是韓國華僑,身高約一百八十公分,體重約八十二公斤,他有時會戴眼鏡,膚黑,操華僑國語口音,有抽菸習慣;由於他是幫派分子,有一定危險性。 根據院檢資料,二○一五年十一月,張華茂的孫姓小弟替一名高職女學生排解學校糾紛後,張透過臉書發現女學生很漂亮,動心要孫轉告女學生打算收為乾女兒,不過女學生母親不願女兒交往複雜因此婉拒,但張仍不放棄,要女學生到他公司打工。女學生到張的公司處理簡單打掃及行政工作,張伺機追求,同年十二月十三日,張得知女學生因為和男友獨處遭母親責罵,建議女學生到他家暫住,等過兩天和家人都冷靜後再返家,女學生沒有起疑暫時入住。兩天後,張對女學生提出「一萬半套、兩萬口交、三萬全套」的性服務,但遭拒絕,張不顧女學生哭喊與意願,將錢丟在一旁並性侵得逞,完事後還帶女學生到浴室沖洗滅證,隔天女學生藉口生病要看醫生,再趁機透過醫院人員協助報警。張被逮後辯稱和女學生性交易,但法官不採信,一審判刑四年八個月,張上訴高院並反控女學生誣告,但檢方對女學生不起訴,高院認為張性侵事證明確,但妨害自由罪證不足,改判四年兩個月,最高法院在去年七月再次駁回張上訴,確定張必須入監服刑,他確認將入監後開始逃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