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重畫區近年被北市府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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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查豪宅稅、查違規商業宅。 圖/本報資料照 分享 facebook 北市府透過稅籍資料認定中山區大灣北段1675戶為「商業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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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規用途;今年初曾發出行政指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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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3個月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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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今1600餘戶皆未改善。北市都發局擬定裁處作業原則預計10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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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改善者最重可罰30萬元,最快12月開罰。位在中山區的大直明水路、敬業一路(大灣北段),土地使用分區為商業區、娛樂區。當年許多建商覬覦商業區高容積,推出「一般事務所建案」,隔間卻是一般住宅,民眾購後裝潢使用,變相成為商業宅。都發局表示,北市府已研擬裁處作業原則,依都市計畫法每戶可開罰6萬元至30萬元,預計10月底前公告實施,最快12月起陸續裁罰,並給予9個月改善期,若未改善將連續開罰。北市議會昨天工務部門質詢,都發局長林洲民說,大灣北段不是住商混合,而是商業區,都市計畫也詳載「不得為住宅使用」;當時發出的使用執照,也清楚記載僅能作商業用途。市議員林國成追問,北市府確定要落實商業區正確用途?林洲民說,這是北市府經過多次嚴謹討論,融合各局處意見所做出的結論。都發局指出,住戶必須將房屋回歸商業使用,由稅務員入內確定非住宅使用,並換成商業課稅,才算完成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