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機關張姓官員十年前和妻子離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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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年後與王姓女同事再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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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姓前妻不滿小孩監護權歸張,
太平霧眉
,在部落格撰文指張「常嫖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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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控誹謗。官司進行期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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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女遭搶匪重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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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智半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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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了十年,最近才能出庭,但她早已不記得發生過什麼事。法官依誹謗罪判她拘役五十日,緩刑二年。
雖然楊女因傷重無法出庭長達十年,她母親每次替她向法院遞狀聲請改期,不捨求情「女兒真的很可憐」,但楊女前夫及其現任妻子仍堅不撤告,屢次透過律師表示「等她好」。
張姓官員和前妻楊女(四十六歲)育有兩名小孩,二○○三年離婚,二○○五年與女同事再婚,子女的監護權歸張所有。楊女認為她為家庭盡力付出,卻離婚收場,怨懟無法遏抑;二○○四年開始,她在部落格上發表網誌,質問前夫「你當時已婚,用什麼樣的關係和她上床無數次?」「你常嫖妓,要我習慣骯髒的你」。
楊女批評王女「扮演加害者(破壞家庭)和施恩者(當繼母)」,咒罵王女和前夫在小孩面前「到廁所上很久,ㄨ男女」。張和王女因而怒告楊女涉嫌誹謗。
楊女被起訴後,意外遭歹徒搶劫背包,人倒地、被拖行,腦動脈瘤破裂合併腦出血;「開顱」夾取動脈瘤後,右側肢體無力,記憶力大幅減退,法院裁定停止審判。
經過多年復健,今年楊女終於能出庭應訊,不過她對過去的事幾乎都記不得,有時還認不出親人;看到犯罪證據時,疑惑地問「有嗎?」「這是什麼?」法院無法進行交互詰問。
法院指出,楊女失婚,子女不在身邊,生活沒重心,失慮下才撰文傷害前夫。法官認為楊女被搶匪拖行重傷,能活下來已是奇蹟,且她失憶後「宛如重獲新生」,應知警惕,因此給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