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男女都沒穿褲子且同蓋一條棉被,加盟創業,若說沒有姦情,租車公司,你會相信嗎?真實案例是,網站行銷,連法官本身都不相信,台北租車,但這對男女仍然逃過通姦罪。
新竹縣婦人懷疑老公何某有「小三」,清境農場民宿,委託徵信社抓猴,去年1月,逮到老公和大他2歲的蔡姓單身女同事,不僅兩人共處一室,還只穿上衣,下半身赤裸,蓋著棉被,坐在床上,婦人怒告兩人通姦罪,新竹地院認為很難相信兩人沒有曖昧關係,但因證據不足,仍判同床一對男女無罪,元配氣炸,卻無計可施;全案還可上訴。
元配抓猴當天是週五上午11點,是正常上班日,兩人沒上班,32歲的何某卻跑到蔡姓女同事的新竹租屋處,何某辯稱,當天要和蔡女去拜訪律師事務所,因下雨「造成褲子濕了」,所以去蔡女租屋處換洗,因見蔡女睡著,於是「鑽到被窩捉弄她」,兩人沒發生性關係;蔡女辯稱,自己有裸睡習慣,當天睡著,「不知道何男鑽到她被窩」。
法官檢視徵信社拍攝的光碟,發現兩人蓋著棉被坐在床上,何妻掀開棉被後,兩人的確赤裸下半身,但沒有拍攝到性交畫面,開門一瞬間的重要畫面,相關證人也都沒看到兩人在性交,也沒有衛生紙、精液、保險套等證物,無法證明兩人發生過性關係。
法官認為,兩人「道德上值得非難、行為可議」,很難令人相信沒有曖昧關係,尤其何某就算褲子濕了,也應先回自己的竹北家換洗,或另想他法更換,怎會跑去單身女同事的租住套房,還下半身赤裸上她的床?法官也認為,蔡女就算有裸睡習慣,但套房不大,也沒有任何遮掩,若有男人在,一般女子不至於就此入睡,何況還任由男方與她共臥一榻,「若說無曖昧關係,實難採信」。
值得一提的是,法官為了查證「濕褲」的可能性,還很用心地調閱氣象資料,查明當天雖有下雨,但屬於毛毛雨,並不至於淋濕褲子。
儘管種種情況證據都顯示兩人非常「曖昧」,但依「罪證有疑、利於被告」的法律原則,且警方在現場沒有搜索到任何積極證物,可證明兩人有發生過性關係,法官只能判兩人無罪。
伴侶外遇如何抓姦?台中一統徵信副總經理鄭聰德說,首要條件,要先確定另一半有外遇,事前仔細蒐證、跟拍;經過調查後,掌握第三者的背景資料,抓姦行動才可能成功。
確定可抓姦時,徵信社業者會會同委託人及警察,若在旅館會請業者開門,若在住處則由警員陪同,向警方出示過去的調查證據,以緊急搜索違法事證為由破門。
他說,進入現場後要蒐集現場的衛生紙、精液、毛髮、男女內衣褲等證據,而且所有過程都需要錄音、錄影存證。
鄭聰德說,法律對於通姦罪的定義要件,必須提出證明雙方有性行為發生,若採不到精液等證據,就難以構成通姦罪。
如果盲目闖入,不小心還會吃上妨害秘密、非法入侵等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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