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質疑慶富集團將2015年1月向高雄銀行貸款的6個月「短期周轉金」用於增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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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著假增資來辦理聯貸。 記者王騰毅/攝影 分享 facebook 立委黃國昌罷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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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反力量各自較勁。最新出現了「法律人全力相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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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稱有五百位律師、法學教授連署挺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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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優質立委」應留在立院。黃國昌爭議性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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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褒貶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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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民自有評價。姑且不論罷免案如何,且看「法律人相挺」之號召,已展現出饒富趣味的意涵:「法律人」是怎樣?意味著自我認知比一般選民水準較優,堪當民意引領嗎?這符合社會大眾的認知嗎?法律人,論職業取向,粗淺的社會印象不外乎:律師很會賺錢,嘲諷律師死要錢的笑話不計其數;法官判人生死,但恐龍的程度也令很多民眾咋舌;法學教授意見特多,有好為「國師」的,也有自曝爭升等商務艙不成而引發筆戰的;檢察官手握起訴大權,但定罪率低也常受議論。當然,法律人最受注目的公共形象,是台灣連出三位法律人總統,還有人貪腐入獄。有的總統下台引發政黨輪替,換言之,曰法律人總統拖累了整個黨,並不為過。所以,法律人的社會形象,與自我認知、自我評價之間,落差頗大。這從職業聲望度的起落,也可看出端倪。大學的法律系入學分數或許仍居高不下,主要是錢與權的職業前景還是十分誘人。但「法」之本意在維持公義,源起於天秤「去不平」,仍存在於法律人的自我期許或社會形象中嗎?「法律人全力相挺」一事,對於被挺的當事人是加分或減分,自詡「法律人」者或可再多想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