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接二連三的「不釋憲」紀錄惹議。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大法官所司何事?基本上就是「釋憲」一事。但這一屆大法官與眾不同。若問他們至今交出的成績單如何,
戶外教學包車
,統統留在「不釋憲」的紀錄裡。這屆由蔡英文任命之司法院長許宗力所領導的大法官,
CIS 設計
,以連續不受理人民的釋憲聲請,
自然排序
,製造出令外界譁然的新聞效應,
展場設計
,也引發了社會的爭議和批評。針對在野黨立委提出「前瞻計畫預算」的釋憲聲請,
髮際線填充
,大法官不受理的理由之曲折牽強,
專業關鍵字操作
,被法界譏為「破天荒」。針對「黨產條例」的違憲之虞,
關鍵字排名
,監察院聲請釋憲年餘,
13人座巴士包車
,卻排不進大法官「待審理」之列,
高雄上網
,令資深新聞工作者大嘆「憲法崩於前」。 最近此起彼落有關年金改革的釋憲案中,先前已有一六八人提出的四件釋憲聲請,大法官決議不受理;最近大法官新出爐的不受理決議,乃針對花蓮等六縣市政府,認為「未經上級機關層轉,不符合聲請資格」。這個理由,就法論法,不能說純屬虛構;但反過來說,大法官拘泥於法條,卻漠視法理,漠視引發社會軒然大波的爭議問題,不知這是「法匠」思維抑或推託高手?或者,是否「政治正確」到忘記職守?且看迄今紀錄,民進黨政府一旦打定主意推動特定施政作為,只要打著「正義」大旗(雖說多半只是選擇性正義),就不顧「適法性」的考量蠻幹;《黨產條例》如此,《促轉條例》如此,年金改革亦如此!若尚有一絲「依法行政」的認知,則僅僅憑著基準的「信賴保護原則」,加上「不溯及既往原則」,就足以讓上述的黨產條例、促轉條例、年金改革等,在建立制度和執行手段上出現不同的局面。但民進黨顯然深信,「正義可以走在法治前面」。既然如此,大法官如果秉此「正義」準則,則六個縣市政府的釋憲聲請代表了轄下多少民眾的心願,難道沒有任何正當性值得納入釋憲考量?大法官卻忽然在此刻咬死法條,用技術性手法認定「不符聲請資格」;請問,向來揮舞得呼呼作響的「正義」大旗,失落到哪裡去了?大法官接二連三的「不釋憲」紀錄,留下政治斧鑿斑斑,堪稱解嚴以來之最。難怪全國教育產業總工會理事長黃耀南謂「非常惡質、惡劣」,寧非表述了人民心聲?台灣走向民主化以來,司法界為洗刷「法院是執政黨開的」之恥,各種制度變革力求免於政治干預,脫鉤於威權時代「定於一尊」的衙門思維,包括釋憲之門為人民大開。儘管「大法官乃唯一釋憲機關」的制度仍未能撼動,但諸如黨產條例爭議,甚至出現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主動提出釋憲聲請的轉折。可見,連「小法官」都不甘自縛手腳,力圖守護憲法精神。再說,蔡英文宣稱的司法改革標榜「人民當家」,所以才要推動國民參審制。既然宣稱改革,為何司法院大法官卻反其道而行,一而再、再而三將人民釋憲權利踐踏於腳下?蔡政府執政的我行我素,各界早有所感,但難道連大法官也淪落到「完全執政、完全獨裁」的境界嗎?回顧陳水扁到馬英九時代的歷任司法院長,從翁岳生到賴英照到賴浩敏,縱然各人風格有別,從未自甘墮落到以政治顏色自我標記。而外界就算不滿「恐龍法官」等個案,對大法官多少仍維持「仰之彌高」的印象,鮮少以政治標籤為之質疑。像現在這般,令平民百姓都指著大法官破口大罵「非常惡劣」的,可有前例?翁岳生卸任司法院長一職時曾落淚呼籲,法官勿為政治工具,政治人物勿踐踏司法。這是司改史上令人悸動的景象,既是司法人「我心如秤」的承諾,也傳達出「政治止步」的期許。翁岳生的學生許宗力如今接棒了司法院長職位,是否也傳承了翁老師的風骨?許院長捫心自問,不知有什麼樣的答案向自己交代,卻可嘆外界已有公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