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情寫在部落格 分手提告變證據

高雄市陳姓女子與已婚同事何姓男子偷情,

寵物外出背包

,在部落格裡記載兩人車震時間、地點,

花蓮火車站附近民宿

,曾在知名風景區海邊,

醫療器材行

,和佛門清淨地旁果園裡嘗禁果,

有機茶代工

,高雄地方法院依妨害家庭罪,

美髮椅

,判處兩人各有期徒刑2個月,

白藜蘆醇

,可易科罰金。
高雄地方法院調查,

裝修工程

,陳姓女子(31歲)與何姓男子(36歲)是高雄市1間民營公司同事,

男裝

,兩人雖都已婚,

美甲桌

,但因日久生情,99年8月間涉嫌開始出軌。
陳姓女子每次與何姓男子偷情後,就在自己網路部落格裡寫下幽會、車震的時間、地點,根據部落格紀錄,偷情地點除常見旅館外,兩人也曾在高雄市知名的85大樓日租型套房,邊觀夕陽邊享受歡愉。一起到小琉球旅遊時,甚至趁人少之際,以夜色掩護激情。
陳姓女子今年4月間不甘對方打算分手,憤而告知何男妻子,何妻憤而提告,陳女丈夫得知後也提告,經高雄地檢署取得陳女部落格為據,將兩人依妨害家庭罪提起公訴,地方法院審理時他們承認出軌。,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營FB粉絲團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關鍵字如何操作
主機代管
虛擬主機租賃
台中網頁設計
購物網站租用
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頁
排名優化
FB粉絲團經營
SEO優化
網路行銷達人
社群行銷達人
漸進式排名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SEO達人
粉絲團經營
網域申請
系統建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