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教育局今年5月22日行文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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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教育部評估將都會學校普通教室冷氣列入必要設備。 圖/台北市教育局提供 分享 facebook 筆者在擔任台北市國小校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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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完成全校教室安裝冷氣工程。撇開其他問題暫且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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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就學校與台電的契約容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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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學校或市政府無法突破目前不公平、不對等的種種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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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學校順利完成冷氣安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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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單面對來自台電的高價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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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調整契約容量的高額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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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將會是學校揮之不去的一大夢魘!台北市的中小學校,除了幾所郊區迷你小學使用「三相表燈」,電費用多少繳多少外,其他各校都跟台電訂有契約容量,必須按照彼此事先訂定的契約容量用電,否則就會面臨按契約容量收費或高倍罰款的兩難問題。 學校跟台電的契約容量是一個不公平、不對等的契約關係。因為當學校用電不足契約容量時,也要繳契約容量的錢,但是當用電量超過契約容量時,學校就要被罰二到三倍,學校為選擇比較有利的條件,通常會將契約容量訂得比實際需要少一點,就算被罰款也比契約容量訂太高,用不完卻依然要繳高額電費要來得有利。學校最大的痛是,上課時的用電量跟寒暑假不上課的用電量差距頗大,但每次調整契約容量還要額外付費。一旦全面安裝冷氣,使用冷氣的尖峰用電,和不用冷氣的離峰用電,差異勢必更拉大。如果不調整契約容量,離峰時也要付跟尖峰一樣多的電費,但如果要調整契約容量就要被收取二至三十萬元的費用,學校無論怎麼做,都要花錢消災,實在是相當難為的苦差事。有關學校契約容量問題,建議市政府出面替學校爭取,每年允許學校免付費調升、調降各一次,如此學校用電彈性更大,更加符合實際需要,否則裝設冷氣後,學校會被用電契約容量搞到不勝負荷!中小學裝設冷氣,不是裝了就沒事,每年還必須面對維修和更新問題,所以市政府要有長遠的打算,採取使用者付費,才是長遠且負責任的做法。而有關契約容量問題,更要替學校出面據理力爭,打破多年來「學校為魚肉,台電為刀俎」的不公平待遇。能打破契約容量問題,中小學安裝冷氣的困難就解決了一大半,筆者樂觀地期待中小學生能早日在舒適環境中學習,不用再當「抗熱小英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