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50歲朱姓退伍軍人7月10日在臉書張貼1張蔡英文總統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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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還寫有「修官邸1億2000萬」等不實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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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府接獲檢舉交刑事局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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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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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坦言未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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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深信無風不起浪;桃園地院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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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雖散布謠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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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無證據顯示此舉引起民眾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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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定不罰。警方調查,朱男因為一時氣憤,當天下午3點多將一張寫有「修官邸一億兩千萬超前三任16年總和8七萬買車四千萬」的不實圖案PO上臉書,經民眾向總統府檢舉後,全案經刑事局偵辦,認為朱張貼不實圖案,足以影響公共安寧,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將他送辦。 社維法中散佈謠言是指,行為人主觀上須有將明知為不實事實散發於公眾的目的,並於客觀上先以語言或文字等意思表示,將該不實事實捏造以謠言呈現,再以語言或文字等方式散布於公眾,且內容足以使聽聞者心生畏懼與恐慌,而有影響公共安寧的情形。審理時,朱坦承在臉書張貼該圖案,但辯稱是看到別人張貼,自己再轉貼的,已經忘記在哪看到,雖然不知道開圖案的真實性,但他相信無風不起浪,認為百分之八、九十是真實的。法院查,該不實圖案的內文,總統府今年3月22日就已經由總統府發言人張惇涵證實為不實,而且其中修繕費用部分,也可在2016年中央政府預算相關資料查詢,另有中央社新聞參酌,而朱PO文日期距總統府澄清後已3個多月,朱只要稍加查證,就可知道該不實圖案內容屬於謠言。法院認為,朱未查證就直接散布,行為屬於散布謠言無誤,然而一般民眾在面對該等無確切根據,並與政府預算編列相關論述時,自有查證能力,未必會全盤相信,該謠言雖可能造成人民對政府之不信任,但不信任感是否足以轉化成畏懼或恐慌情緒,而影響公共安寧,仍有疑慮。法院再查,根據警方移送所有資料,並無任何聽聞者因為該不實圖案,而產生畏懼、恐慌等心理,因此並無證據認定朱所散布的謠言,足以影響公共安寧,裁定不罰。朱男在臉書散布「總統修官邸一億二千萬」的不實圖文,被刑事局依社維法送辦,但法院認為朱雖散布謠言,但無證據顯示造成民眾恐慌,裁定不罰。圖/翻攝自臉書 分享 face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