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襄閱主任檢察官周士榆。圖為本月13日周針對馬英九控告檢方洩密一案提出說明。圖/本報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新黨發言人王炳忠等遭調查局搜索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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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波搞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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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質疑也回向檢調辦案過程。不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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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官於搜索票蓋章有效否、當事人能否直播搜索等種種討論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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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攸關人民知的權利的「漏網鏡頭」卻被許多人給忽略。在王炳忠等被搜索後兩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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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周士榆舉行記者會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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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卻因未讓記者提問轉身就走,引發媒體錯愕。不禁讓人聯想到前次類似的場景:今年六月巴拿馬與我斷交,蔡英文總統也是如讀稿機般的唸完通篇聲明後轉身就走,為國人留下何其「謙卑」的背影…。舉行記者會的目的,不正是要讓來龍去脈完整呈現在國人面前?同時讓記者 提問,更能爭取即時釋疑時效。顯例即是馬英九前總統於馬習會前舉行國際記者會,讓記者「問到飽」、一口氣回應了五十一個問題,也創下總統記者會紀錄。未能讓記者提問,其結果就是質疑依舊、甚至擴大風暴。例如北檢指王炳忠等是以周泓旭共諜案證人身分傳訊,且基於搜索急迫性,加上王炳忠開啟直播有勾串之虞,因此將他帶回調查站偵訊。但周案不是早宣判了?依附於此案的搜索何來急迫性?何以急迫到必得對證人發出「三票一書」搜索拘提?又如指搜索時開直播有勾串之虞,周泓旭既仍在獄中,如何勾串?王等人既是證人又為何要勾串?更別說王炳忠開直播時,調查官也還在門外,又有何偵查機密可以外洩讓人去勾串?北檢又指依法得制止搜索時開直播,但所謂「搜索應保守秘密」豈是規範證人?直播又豈能與「抗拒搜索」畫等號?所謂「近七時」搜索,法官搜索票會開得如此含糊?更讓人質疑的是,接連的三中案、王炳忠案,諸如馬指示回饋錄音帶、查出五百萬不正常資金流通資料…等偵查機密不斷透過特定媒體及名嘴流出,當事人矛頭都指向北檢,北檢除了卸責撇清,難道不該透過記者會誓言杜絕或追究洩漏機密罪責到底?記者會單方聲明完掉頭就走,意味著不是心虛就是權力傲慢,藉以掩飾執政無能或執法缺失。如此比照蔡總統應對記者名言「我可以講話,但你們(媒體)不能發問」的蔑視第四權作為,莫非已是「史上最會溝通政府」各級單位的一脈相承?這也將是未來觀察蔡政府是否走民主回頭路的一項重要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