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蔡英文要求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在年底12月31號前強行通過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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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藍營同批反滲透法是惡法。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分享 facebook 既然蔡總統堅持限期通過「反滲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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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姑且相信此法必要性。接著應檢討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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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有無不足或掛一漏萬之處?從近期熱議楊蕙如操作網路輿論(簡稱卡神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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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認為條文未將「網軍」納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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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不足有效防衛。原因在: 一、所謂「滲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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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有形的液體從細小空隙透過,或無形的思想觀念向外擴散。「網軍」透過網路通訊,傳播真假新聞資訊,或正面宣揚,或負面攻訐,使社會大眾受其操控、誘導或產生影響(帶風向)。其方法與結果,按上述定義,難道不構成「滲透」?二、各候選人均聲稱遭「網軍霸凌」。據政委羅秉成分析,假訊息可由傳輸地域分為境內及境外型。有組織和系統性的假訊息,即屬「網軍」。其攻擊多基於特定政治議題,如改變民眾認知、影響選舉結果等。既是無形,也無孔不入、無所不在、隨時發生。甚至比毒品可怕。如所述為真,「網軍」不正是民進黨在立法理由中強調,嚴重影響我國家安全及安定,應加防制的威脅嗎?三、柯文哲爆「網紅收錢」,指網路世界都是要錢的。媒體披露,卡神案可能涉及黨政人士護航包攬政府標案。倘真有不法,則此類「網軍」除煽動分化對立,傷害團結和諧,對我民心士氣、法治紀律與自由民主憲政秩序所帶來「綜合性」的破壞,恐怕不亞於境外敵對勢力之滲透干預。四、參照新加坡通過的「防治網路不實及操縱內容法案」,對在網路平台上惡意散播假消息,企圖危害公共利益行為,可處徒刑並罰款。綜上,建議針對像卡神案的惡質「網軍」,不僅在規範對象上要儘快填缺補漏,還應從重處罰。提醒綠委,果為護台、保台,選前配合急推反滲透法之際,萬不可對楊蕙如們縱放或偏袒。就像馬克吐溫說的「如果你的工作是吃掉一隻青蛙,最好一早就吃。如果你的工作是吃掉兩隻青蛙,最好從大的先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