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媒合評估 親戚間收養增添變數

台灣出收養制度前年修法,

seo 廣告 公司

,增加出收養前須有媒合機構評估規定,

台北燈會

,但親戚約定收養的當事人,

台中 品牌設計公司 推薦

,有時難認同媒合機構的評估報告,

專利商標申請

,加上評估報告會影響法官判決,

專利侵權

,讓出收養關係在法與情之間,

網頁設計

,悲喜兩樣情。
孩子權益優先
屏東縣一對夫妻結婚多年無法生育,

水晶碎石

,妻子與家人討論後私下約定收養弟弟的大女兒,

網路 整合 行銷

,去年姪女十一歲,兩家人到法院聲請出收養,媒合機構社工員訪視發現,姑姑收養後要送孩子出國念書,媽媽不捨與孩子分離,而且小孩不想改變姓氏,評估認為無出養必要。
法官認為出國因素,確實可能造成為未來雙方上演「搶孩子」戲碼,不利小孩權益,駁回聲請。
收養夫妻上訴指出,他們與姪女情感深厚,且家庭經濟可讓姪女有更好的生活。二審法官認為,教養觀念不一致對孩子有害,且女孩的妹妹曾問法官「為何不是我被收養?」法官判斷姊姊出養造成妹妹心裡不平衡,仍判決駁回。
家庭和諧重要
另一起案件,二審法官未採納媒合評估報告,讓當事人喜極而泣。
屏東縣陳姓女子的母親卅多年前過世,臨走前交代陳女要好好照顧弟妹,她毅然與已論及婚嫁的男友分手,姊代母職扶養弟妹長大,弟弟為感謝姊姊犧牲青春,把十三歲么子過繼給姊姊。
去年八月陳女聲請收養,社工員認姑姑收養姪子是為延續香火,對收養人不公平,法院也據此駁回。
陳女不服而上訴,二審法官發現,孩子非常希望與姑姑當母子,且孩子已滿十八歲的哥哥也認為,姑姑年輕時犧牲自己才讓陳家有好的生活,弟弟被姑姑收養是最好的狀況。法官認為,陳女的奉獻是家庭和諧重要因素,判收養成立。
社工人員說,基於專業,希望能為孩子找到合適的成長環境,如果只是為傳子嗣收出養,目前評估報告幾乎大都是不建議出養。,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專業社群行銷 台中
網路行銷
SEO達人
系統建置
SEO
專業網頁設計
關鍵字達人
網路行銷達人
網頁設計
關鍵字廣告
粉絲團經營
排名系統
台中關鍵字優化
客製化網頁
網路行銷顧問
台中網頁設計
網路代銷公司
專業社群行銷
產品代銷
台中行銷達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