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眾議院將表決讓重症病童享有安樂死權利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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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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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利時將成為繼荷蘭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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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第二個有相關立法的國家。荷蘭允許十二歲的重症小孩在家人同意的前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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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安樂死。
比利時國會參議院已於去年十二月通過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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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重症小孩得在特定情況下接受安樂死。
這項構想在注重自由的比利時獲得廣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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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也引起包括部分小兒科醫師在內的人士強烈反對。一百六十位小兒科醫師連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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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求國會延後表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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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出安寧照護已有長足進步,不應該以無法忍受的疼痛,當作安樂死的理由。
贊成此議的布魯塞爾知名小兒科醫師范柏拉爾則認為,這是仁慈的體現。他表示,這項法律將有明確規定,僅適用於因為罹患末期癌症或其他絕症而承受極度痛苦的少數小孩。
根據比利時的現行法律,未成年重症未成年病人必須接受常規治療,或者等到年滿十八歲,再自主決定是否接受安樂死。
范柏拉爾指出:「我們談的是已經走到人生盡頭的孩子。重點不在於他們的生命還有多久,而是他們的生命終有結束的一天。」根據民調,百分之七十五的比利時人贊成這項構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