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門抓姦強拍照 酬勞沒了還判刑

高雄某徵信社陳姓男子受託幫友人孔女抓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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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被反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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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高分院依共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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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陳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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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易科罰金6萬元定讞。示意圖/Ingimage 分享 facebook 徵信社陳姓男子受託幫女性友人抓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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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衝入女子丈夫與李姓女子住處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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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拍李女裸照蒐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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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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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侵入住宅及妨害秘密。高雄高分院認定事證明確,判陳兩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同時沒收三萬六千元酬勞,女子也被依妨害秘密罪判刑兩月,得易科罰金,全案確定。判決指出,高雄一名女子發現丈夫及李姓女子疑似在某大樓八樓租房同居,她花三萬六千元委託任職徵信社的友人陳姓男子調查;陳在同大樓租房查探,去年三月廿三日晚間十點多,聽聞李女屋內傳來疑似交歡聲,立即通知女子前來。 李與女子強行開鎖闖入,拍下女子丈夫及李女的裸照。據了解,女子還當場氣得要求李女簽下六十萬元本票。不過,女子丈夫及李女認為抓姦蒐證手段違法,提告非法侵入住宅和妨害秘密;檢方調查時,女子承認當時確實強行闖入拍照,被依共犯竊錄身體隱私部位罪,處二月徒刑確定。陳姓男子一審時認罪,判刑二月,但他上訴翻供,稱當時僅帶女子上樓,是女子開鎖進入屋內,他沒有拍照或錄影,未犯侵入住宅、竊錄隱私等罪。二審合議庭認為,陳明知女子為了取得丈夫通姦證據,能預知女子會違法闖入屋內、攝錄隱私,仍以磁扣帶非大樓住戶上樓,屬於共犯,駁回上訴;陳收受的三萬六千元報酬屬不法所得,依法宣告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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