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養院生遭虐案 苗縣勞社處長陳錦俊被彈劾

去年10月6日爆發苗栗縣私立親民啟能教養院涉虐待院生案,

埋線減重

,監察院經過3個多月的調查,

日期批號標示

,認定苗栗縣政府勞動及社會資源處長陳錦俊嚴重失職,

土地買賣

,才造成此一個案遭虐情事,

翻譯 價格

,昨天以10比3票,

絕緣漆

,通過彈劾,

電漿觸媒臭氧

,移請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審議,

洗髮椅

,依法懲戒。
監察委員沈美真、黃武次昨天舉行記者會表示,

禮車出租

,陳錦俊未善盡監督之責,

天鋼

,漠視院長非專任,及缺乏專業知能,教養院人力配置不足,也未積極督導、裁罰及改善,事發後也未落實督導保護案件調查及處理與裁罰,有重大違失。
監院調查發現,親民教養院長期管理不當,被評鑑為丙等、丁等長達五年之久,但陳錦俊長期坐視教養院管理不善,沈美真說,陳錦俊身為院生的監護人卻渾然不知,等到案件爆發之後,他才知道「原來他也是院生的監護人」,實在是很離譜。
沈美真指出,親民教養院人力不足,院長並非專任,相關人員也缺乏專業知能,「如果陳錦俊能善盡監督之責的話,這些問題、多年來的缺失應該可以及早改善」,包括補充人力、專業訓練技能,也不至於發生嚴重的虐待案件,「這位處長可說嚴重失職」。
監委認為,陳錦俊無視限期改善期間6個月規定,擅自改為1年,且毫無所悉教養院限期改善期間仍繼續新收個案,而教養院兩度拒絕配合複評也沒處置,長期督導不力,未督導所屬依規定按季查核,也沒按時將查核情形陳報衛生福利部。
監委也說,陳錦俊未督導縣府社工人員依規定進行個案調查處理,事發後也沒對教養院長不當行為予以究責,均有重大違失。,

本篇發表於 未分類 並標籤為 , , , , , , , , 。將永久鍊結加入書籤。

回應已關閉。



自然排序
台中關鍵字優化
網路行銷顧問
產品代銷
網路代銷公司
SEO優化
客戶管理系統建置
粉絲團經營
網頁設計
主機代管
專業社群行銷 台北
關鍵字如何操作
專營FB粉絲團
排名系統
關鍵字達人
網路行銷達人
客製化網站
便宜網站
專業社群行銷
關鍵字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