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公布「北京市控制吸菸條例(草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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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日起到四月底向社會各界徵求意見。條例草案中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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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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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者將被處以五十元人民幣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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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聽勸阻者罰款兩百元。執行不力的場所最高可處一萬元人民幣。
專家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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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意味著北京將在室內公共場所實現完全禁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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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設置吸菸區。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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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條例還擬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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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有關部門及人員不依法履行控菸職責的,將給予相應處分。
京華時報報導,根據草案相關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菸。此外,主要為未成年人提供教育、教學、活動服務的教育或者活動場所區域;高等學校和其他教育、培訓機構的教學區域;體育場、運動健身場所的訓練及比賽區和坐席區;對社會開放的文物保護單位區域等全部禁止吸菸。
同時,在醫療衛生機構和風景名勝區、公園、遊樂園等休閒娛樂場所,及火車、公共電汽車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站台、等候區等場所室外區域可劃定吸菸區。
草案提出,公民在禁止吸菸場所吸菸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並處以五十元罰款並當場收繳;拒不改正的,處以兩百元罰款。
草案還提出,禁菸場所的經營管理者需對吸菸者勸阻,對不聽勸阻的,有權要求其離開或拒絕為其提供服務。同時,條例還對經營管理者未對在禁菸場所吸菸者勸阻的,責令經營管理者整改並處以五千元至一萬元罰款。
草案還規定,政府將設立統一的吸菸違法行為舉報投訴電話。實名投訴的,應當自受理之日起十五個工作日內將處理結果告知投訴人。當公民在禁止吸菸場所內發現吸菸行為,有權要求吸菸者立即停止吸菸、向該場所經營管理者投訴,要求該場所經營管理者勸阻吸菸者停止吸菸、向衛生行政部門投訴舉報不履行控制吸菸職責的經營管理者,並留存和提供有關證據。
此外,草案還提出,對積極控菸的社會組織、志願者和個人,政府將對其提供必要的鼓勵與支持。
中國疾控中心研究員吳宜群昨天表示,草案中規定「室內公共場所、室內工作場所、公共交通工具」內完全禁菸,沒有另設吸菸區,是北京市控菸條例草案的最大突破。,